释义 |
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有劳动关系 用他人的身份证入厂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因构成欺诈行为而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只有法律行为的劳动合同认定,才能得到法律效力的有效保护。但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已经成为事实状态的认定,而不是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定,因此、借用他人的身份证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也就是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所以,当事人如果被裁员时,应当有或得到经济补偿的。即工作每满一年补办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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