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 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福建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如果怀孕中离职,生育保险将处于断缴状态,生完孩子是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 在产假期间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辞职,可以继续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法律规定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补偿费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扣除。生育津贴应由员工所在公司单位,为其缴纳期间不可间断。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孕妇从第一次缴纳生育保险费开始至分娩时连续不间断的缴纳满12个月的。如果投保期间意外中断,且所需要缴纳的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及时交清的,会被视为缴费中断; 2、孕妇怀孕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当地政府的生育政策、条令等相关规定; 3、孕妇职工需要在满足一切生育条件后,在分娩之后的次月15日一年时间为限,个人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