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的三同时作用如下: 1、其功能主要是以“预防”为基础; 2、保证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与污染防治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 3、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过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进行; 4、该项目的主要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投入运行,不仅为污染控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为彻底治理污染提供了条件。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设施三同时需要什么信息 1、项目立项; 2、工程设施设计; 3、试制批准文件; 4、验收批准文件; 5、预评价报告文件; 6、验收评估报告; 7、设施的设计是专门设计的; 8、安装单位报告文件; 9、监理单位报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