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什么时限 |
释义 | 一、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什么时限 认定机构应百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度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问放《教师资格证书》。 二、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范围 1.青海省户籍(户籍所在地); 2.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居住地); 3.青海省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西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机构 1.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3.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向居住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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