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群众哄抢林木事件如何惩罚 |
释义 | 对于群众性哄抢林木事件,要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参与哄抢林木,情节严重的,应分别按上述规定以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惩处。要注意教育多数、打击少数。打击的主要对象应当是首犯、主犯和屡教不改的惯犯以及教唆犯。 一、桉树砍伐证怎么办理? 按照规定,申请采伐证需要提交斗门区商品林砍伐审批申请表、权属证明等材料,申请表上需加盖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公章。如果没有办理采伐证就擅自砍伐自家种植的树木,自己所有的林木虽然不能成为盗伐林木罪的对象,但可以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对象。 二、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三、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 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