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徽不能乱带,乱用,私自使用属于违法行为,法官、检察官、代表国家比赛的选手可以佩戴国徽胸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外交部; (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