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亲死后继母独吞遗产的,子女能讨回。如果父亲没立遗嘱的,财产应当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法律上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母不可能一人独占全部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