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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装修费用如何分担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修缮的费用,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需要维修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维修,但是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来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但是如果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述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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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