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白血病被认定为先天性不赔,如何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 针对被认定为“先天性”的白血病,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但是可以通过以下法律依据来反驳: 1.《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订明保险标的和保险期间,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先天性疾病不赔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修改或解除合同。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平等自由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禁止经营者规定消费者不得请求保修、退货或者退款等不合理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 2.《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我们有理由反驳保险公司认定白血病为先天性不赔的决定,我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同时,如果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不赔的立场,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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