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自愿参军是个人的选择吗 |
释义 | 《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但有严重生理缺陷、严重残疾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役。男性公民应在18周岁前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延至24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女性公民和未满18周岁的公民也可被征集。因此,如果有病患、身体残疾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无法参军的。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收到通知让你去的话,是必须去的,这是公民义务,不去就是违,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要求,只是征兵选拔的话,可以不去应征。根据《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可以看得出来,如果本人有病患或身体不好,身体有残疾。还有就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是无法参军的。 拓展延伸 自愿参军的利与弊 自愿参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个人选择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从利的角度来看,自愿参军可以培养个人的纪律性、责任感和领导能力,同时提供职业发展和稳定收入。参军还可以为国家服务,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和平。然而,自愿参军也存在一些弊端。个人可能面临生命和健康的风险,长时间的分离与家人和亲友的疏远,以及可能导致心理和情感问题的压力。此外,自愿参军也可能导致个人失去其他发展机会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自愿参军的利与弊,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自愿参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个人选择与国家利益之间需要平衡。自愿参军可以培养纪律性、责任感和领导能力,提供职业发展和稳定收入。同时,参军也为国家服务,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和平。然而,自愿参军也存在风险,如生命健康风险、与家人疏远、心理压力等。此外,参军也可能限制其他发展机会和自由选择权。因此,我们应综合考虑自愿参军的利与弊,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七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三条 为了应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的威胁,抵抗侵略,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在平时必须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 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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