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库存现金的管理有要求如下: 1、钱账分管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要注意现金总账不能由出纳登记而应由会计登记;另外还可以让出纳登记一些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不产生对应关系的账簿,比如累计折旧等明细账;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的具体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和零数分类保管; (5)保险柜的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条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