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有哪些 1、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有: (1)两者的目的不同。生父母将其子女寄养的目的在于委托他人代为抚养照顾子女,而非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作为生父母的送养人之所以将子女送养,其目的就在于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 (2)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而法律对收养的成立和生效; (3)两者的后果不同。寄养只发生抚养形式的变化,抚养则使得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产生拟制的血亲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被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