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里的钱不小心注销了怎么办? |
释义 | 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注销后,可注销原先的社保卡,再重新办理社保卡进行新的银行卡绑定。 一、社保卡丢失卡里的钱还有吗 1.如果本人的社保卡想要进行注销的话,那么在注销之前需要将社保卡里面的钱进行一定的查询,如果发现自己的社保卡中有钱的话,可以去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购买药物或者其他的一些物品。当然也可以选择将社保卡里面的钱转入相关的金融账户之中。 2.里面的钱,关于个人部分是可以取出来的,但是单位或者企业交的那部分就不行了。注销以后在新的社保中心重新开户办理的社保卡,会从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原先的社保卡已经交了2、3年左右了,但是注销重办以后将从0开始计算。 二、社保卡注销了社保账户还在吗 社保卡注销了社保账户还在。因为社保账号是以个人身份证号新增的,同一地区单位缴纳社保,只需要办理新增人员缴纳,账户不变,当然社保卡也不用注销更换。不是同一地区的单位,需要新增社保账户,开始缴纳社保,新申请新地区的社保卡,但是原先的社保卡可以继续使用,只不过只能使用原先社保卡里的余额,医疗保险报销无法使用。 三、未激活的社保卡怎么销户 社保卡在没有激活之前,社保卡是无法使用的,也是无法注销的。对社保卡进行激活,可以至社保卡所在的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激活,也可以将社保卡作为医疗卡使用,即可激活。在社保卡激活之后,这时我们则可以进行销户。社保卡销户只需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若参保的是居民社保,需要去对应的居委会进行办理,若参保的是职工社保,则还需要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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