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伤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因工致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