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
释义 | 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1、申请。符合从业条件的申请人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申请书,工商所接到申请书后发给申请者开业申请登记表。2、提供相关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审批发照。对复审认定合格的,批准其具有经营资格,有规定期限内发放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在废品收购站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上是关于废品收购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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