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要记载内容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实缴出资时间规定 所谓实缴出资时间是指公司股东将资金或者资产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时间。《公司法》修改后规定,公司成立时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入资。如此一来,可以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全部入资到位,也可以在经营期间分批入资到位,具体时间规定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实施。如果实缴出资时间比公司章程约定的迟了,则需承担补足出资等相应责任。 三、公司设立认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 公司设立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