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1+3=16”是指每年的薪资按照16个月发放。“12”是指正常的月份1~12每个月的工资,“+1”是指年末的第13个月工资,“12+1”即日常中常见的十三薪,“+3”是指在工资的基础上实行奖金制度,奖金的额度按照三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12+1+3=16”意味着每年能够得到的薪资总额为16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条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