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要带着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更名办理。到达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后,把资料提交到预检窗口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齐全后,拿着工作人员派发的办理序号到相关窗口进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