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大产权到70年后怎么办 集体产权房,分为大产权与小产权。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国有土地,土地属于国有,大部分都是国家后期收回或改造的。在这部分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就属于集体大产权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法条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