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怎么做 |
释义 |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障碍鉴定: 1、申请交通事故障碍鉴定的时间: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成为障碍,治疗结束后15天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障碍鉴定。公安机关收到残疾鉴定申请书后30天内鉴定残疾等级。《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残疾评估》(GB1867-2002)规定,评估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损伤或损伤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6个月后向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2、交通事故障碍鉴定资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总结。 (4)病历书。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结束后的x片.CT和诊断报告书。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员身份证或户籍簿。 (9)残疾鉴定委托书(对于治疗未结束或出院的伤员,调停需要提供鉴定等级,必须事先进行残疾鉴定的,必须在残疾鉴定委托书中说明)。 3、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书面提交,公安机关在收到残疾评估申请书后30天内进行残疾评估,制作残疾评估书送达当事人,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收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应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重新评定的结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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