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所赠与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婚前恋爱时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当时消费了是不能返还的,恋爱是送的礼物是赠与也不能主张让对反将其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