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常规操作:季中和季末的操作(先抄税,再清卡).如2月份和3月份,2月份报1月份的税,3月份报2月份的税.每月初把金税盘插入电脑,点击上报汇总. 2、点击上报汇总之后,页面弹百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定. 3、上报汇总成功之后,点击远程清卡,必须先上报汇总,再点击清卡,这度个顺序不能错的. 4、点击远程清卡之后,页面会弹出已完成清卡操作,点击确认就可以了. 5、季度操作:季初的操作(先抄税、再申报、最后清卡).如1月份,1月份报12月份的税.先在开票系统中进行上报汇总,上报汇总成功之后,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季度增版值税,增值税申报成功之后,在返回到开票系统中进行远程清卡. 6、执行远程清卡之后,最权好检查是否已清卡成功,这个可以直接查询,报税资料是否显示无?如果显示无,就说明清卡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