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消防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法消防检测新规定、消防检测实物工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如下: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到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5、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6、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7、检测消防设备商场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8、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9、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法律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