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拘留流程如下: 1、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对符合司法拘留的规定的案件进行调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符合司法拘留的规定; 2、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准备司法拘留的手续,准备司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材料,拟定司法拘留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根据司法拘留的法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史请司法拘留,符仓司法拘留规定者,司法行政机关可对犯罪嫌疑人发出司法拘留通知书; 4、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发出司法拘留通知书后48小时内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 5、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后3天内,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发出司法拘留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拘留通知书和人民法院司法拘留的判决书,采取强制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拘留起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