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审案件一般多久开庭 |
释义 |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一、法官错判会处置法官吗 法官错判会处置法官。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民事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 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三、一审二审再审有什么区别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即合议制和独任制,而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5、审理的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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