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是有效的吗 |
释义 |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可能无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都明确予以规定。 一、民法典婚姻无效如何撤销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效力有瑕疵的婚姻,二者法律效果不同。因此,婚姻无效不可以请求撤销,而直接宣告无效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写无效婚姻的申请书:1、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2、写明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的申请请求;3、简要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以及认为双方婚姻无效的理由;4、最后要申请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婚姻无效是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者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和离婚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离婚区别如下: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的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或干涉,男女双方、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以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无效婚姻自始至终无效,即婚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 3、两者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在婚姻关系成立后,系破裂,无效婚姻的原因是违反了婚姻成立的法律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事实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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