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若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满足的条件: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车主办理相关业务后,原号牌号码符合保留条件的,系统将自动保留2年;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再次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的,车辆号牌号码需在车主名下再次使用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车牌办理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4、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5、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6、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综上所述,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再次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的,车辆号牌号码需在车主名下再次使用一年以上,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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