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有交房可以退房吗 |
释义 | 可以。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如下: 1、不能办理产权证书,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5、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开发商手续不全,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延期交房的退房流程如下: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购房者应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2、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 3、超过十五日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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