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2次后还能提取吗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2次还可以支取的,但是只有一些特定情况才能提取。以长沙为例,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名下有商贷的可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租房住的可提取交房租;还有退休、出国定居、离职等等。并且公积金提取不仅限于本人提取,还有配偶也可以,具体要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怎么规定的。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注意什么 1、注意贷款要求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除了要满足商业贷款的条件之外。还要注意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要求。现在不少城市都要求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 (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不同的城市规定不一样,也有城市要求借款人需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具体还得看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 2、注意贷款额度 有的购房者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原因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低,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确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制的。所以有的购房者需要采用“商贷+公积金贷款”的组合方式才能达到自己所需的贷款额度,但这样也比全部使用商业贷款要节省一些。 3、异地使用公积金受限 虽然现在也有部分城市之间实现了公积金互通,可以在这些互通的城市中事先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大多数的限购城市其实并不支持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还需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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