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其代理人采取非法手段影响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官等诉讼参与人的证言或行为,从而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庭外影响可以作为控诉的依据,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庭外影响必须是非法的,即采用非法手段干涉或影响诉讼参与人的证言或行为。 2. 庭外影响必须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即影响到案件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庭外影响必须能够被证实,即控诉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或其代理人采取了非法手段干涉或影响诉讼参与人的证言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有权要求法院保护其诉讼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干涉。”第152条规定:“庭审中,被告或其代理人对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官等的证言或行为采取非法手段的,应当责令停止,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得以贿赂、恐吓、暴力、假证等非法手段规避承认犯罪和指控的罪行,不得以非法手段影响证人、鉴定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法官的证言或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干涉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对于非法干涉诉讼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