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外影响是否可以成为案件撤诉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解释,庭外影响可作为撤诉理由之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被告人在一审法庭辩论期满前,可以在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当事人撤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请求撤诉的,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当事人主张庭外影响等不涉及案件本身的理由,应当严格审查,不得随意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主张庭外影响等理由,应当提交证据。庭外影响应当具有充分性、确凿性和为其撤诉提供正当理由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庭外影响可被作为撤诉理由,但须满足正当理由、提交充分、确凿的证据以及必要性的要求。法院应严格审查,不得随意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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