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打人怎么处罚 |
释义 | 需要找学校解决,可袭以要求打人者赔礼道歉,并赔付医药费d和误工费。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诉讼解决。或者可以到教委投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学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 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1)项、第(2)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体罚学生经过教育依然不改正的,教育局或学校应当予以辞退。 一、学校保护法的具体内容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5、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7、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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