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笑气,一氧化二氮,在我国并不算是毒品,只是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吸笑气判刑是因为笑气对社会有巨大危害。俗称“笑气”的一氧化二氮是一种麻醉性气体,曾经广泛被应用于医学手术中。但“笑气”进入血液后会导致人体缺氧,长期吸食可能引起高血压、晕厥,甚至心脏病发作。此外,长期接触此类气体还可引起贫血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等。一氧化二氮是医用麻醉剂,有轻微麻醉作用,“笑气”还常见于蛋糕店的奶油气弹里。“笑气”并不会让人发笑,而是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才被称为“笑气”。过量吸食笑气会引发人体精神疾病,甚至造成死亡,危害极大。2017年以来,杭州、宁波等地的医院就接诊过因吸食“笑气”精神失常的病例和因长期吸食“笑气”成瘾,导致双腿“瘫痪”,坐着轮椅到医院治疗的病例。尽管“笑气”的毒性堪比毒品,但管理却呈现盲区。同国际上很多国家一样,我国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只是将其作为普通的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对于买卖“笑气”的行为,由于无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条例责令商家下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