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维护国家利益。邓小平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利益最终是中国人民的利益。人民是国民中除去敌人的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是不同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国内的一切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爱国者,都是人民的组成部分。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