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项构成比例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进项构成比例是专用发票类直接凭票上列明的税额抵扣,其他非专用发票类会加计扣除。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进项:财务管理常用名词,具体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收入名称:指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具体活动的称谓。 2、收入类别:指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活动的类别。 3、收入数量:指通过劳动或投资得到的具体金钱数量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纳税人购进特殊服务的,包括餐饮服务、贷款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以及娱乐服务;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5)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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