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亲结婚可以撤销婚姻吗 |
释义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近亲”的含义,视情况而定。 如果您所说的“近亲”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上禁止结婚。已经结婚的,为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结婚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所说的“近亲”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是有胁迫、未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的,自始不发生结婚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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