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经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 D类高层次人オ。 2、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法律依据: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经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 D类高层次人オ,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购房时应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 第三条 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四)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五)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