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债务不能抵消:1、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