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离职了自己怎么交 |
释义 | 辞职了社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缴纳: (一)挂靠,如果有亲戚朋友自己开有公司,可将名额挂在公司旗下,由公司缴纳社保。 (二)个人参缴居民社保,如果具备本地户籍,可以以个人身份参与社保,但是,居民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正常离职如何处理社保关系?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一)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二)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二、有劳动合同法离职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和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去单位上班,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劳动者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即可离职。至于你单位私自订的离职后需缴纳公司给你交保险所花费的所有费用属不合法行为,不必担心。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一)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二)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不少人在离职的时候会很担心社保的问题,不少人还会问有劳动合同法离职关于社保的规定吗,其实这个关于社保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帮助劳动者将离职当月的社保的费用缴纳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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