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司成立后,不按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会核查,公司的状态在税务局会成非正常户,补交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另外,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局定时或随时抽查,未公示的工商局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公司法人、负责人不能担任新公司法人、负责人。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黑名单,并进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影响以后再开公司、贷款等。 公司长期不经营了,需要去工商,国税地税办理公司注销业务,而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未办理注销手续,法人会进入工商,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将不能再成立新公司,而且税务系统的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将一直不能再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而且时间越来,所缴罚款会越来越多,滞纳金越来越多。 半年不经营在工商局的规定是不可以的,应该是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按6%交。城建税(增*7%),教育费附加(增*3%),个人所得税(八级税率)企业所得税33%,如果你的年利润在10万以下的话还有其他税率18%和27%。 一、注册公司的一些运作 1、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办了税务登记证的下一个月就要开始报税,国税地税地税个税明细申报,没收入也要0申报,不然要罚款的。一般都是网上报税,新公司要找税务专管员要报税密码。 2、就是从成立之日那个月就应该建账,没有收入肯定会有费用,比如办理执照的费用之类的。而且要每个月出报表,要不然你依据什么报税呢。0申报也不见得报表上所有数都是0,所以有必要做账。 二、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 1、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2、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 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 1,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 2,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 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某些地区工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目前全国大部分法院的作法是,如果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案件终结。如果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执行终结。债权人(也就是原告,强制执行申请人)只能再去跟清算组成员打一场官司。那场官司胜诉之后,再去申请执行清算组成员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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