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期间需要公证、申请仲裁、法律援助情况如下: 疫情期间,有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市民可通过在线公证方式提交公证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在线申请渠道包括渝快办、12348重庆法网及市内各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受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证书证照、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对于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目前已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同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行本公证链”在线存证平台也为有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的当事人提供上链、保存、取证等一站式服务。 疫情期间,市公证处、中信、国信、渝博、渝北、渝信、两江、大渡口等公证机构都可以通过线上渠道,“非接触式”办理公证业务,确保疫情期间公证服务不打烊、不断档,让市民更省心、更放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