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关系有哪几种 |
释义 | 用工关系有劳动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合同关系。 用工关系类型: 1、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2、临时用工,称为临时工,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规范点的签订劳务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 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 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用工关系解除: 1、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3、事实劳动关系将退出历史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综上所述、有劳动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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