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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生育第四胎政策
释义
    国家对生育第四胎政策如下:
    1、其父母可以到所属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咨询相关人员,不同情况下应该要提供什么样的相关材料,后面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就可以依法办理户口了;
    2、如果还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或者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可以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该机构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如果属于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证明,然后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4、第四胎是不符合国家目前的这个生育政策的,不能申请这个生育津贴。只有广西的边民生四胞胎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因为目前只有广西的边民可以生四胞胎。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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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3: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