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怎么给 |
释义 | 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抚养费的数额和婚生子女一样,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是否仍须支付抚养费 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仍须支付抚养费。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拒绝、推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自己的支付能力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数额。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给子女抚养费。 二、怎样协助外祖父支付孩子抚养费 在外祖父协助抚养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方应该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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