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协委员一届任期几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五年,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选举。政协委员由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报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半数同意通过的才能成为政协委员。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第四十条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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