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无陪儿童”申请购票,必须事先在航空公司直属的售票处办理订座和购票手续,并在购票时提出特殊旅客服务申请。网上购票或中转航班无法申请“无陪儿童”服务。 2、家长们一般需要至少提前3天与航空公司柜台进行申请预订,以防止可能因超出航班限额被拒绝受理。 3 、乘机当天,“无陪儿童”应由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候机楼,在指定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携带本人和“无陪儿童”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详细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通单》和“无陪儿童”信息袋,并在儿童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 4、家长在办理完值机手续之后,最好在确定飞机起飞后再离开,以免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条 客票应当包括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三)旅客航程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客票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客票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