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整车标志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机动车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该标牌的固定、位置及型式应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二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的,处5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