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一、征地需要什么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 5、标明用地范围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