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合同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