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具体分析,暂时性的遗忘,若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如果是长时间的遗忘,即构成代为保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